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到海口的,属于海南省外户籍,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省内投靠到农村的,需要已退休。
海口父母投靠落户年龄要求
需要已经退休!
1、省外户籍落户海口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我市,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或成年未婚无劳动能力(提交个人声明书及《残疾证》)]子女投靠父母。
2、省内户籍落户海口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农村的,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离、退休)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或成年未婚无劳动能力(提交个人声明书及《残疾证》)]子女投靠父母。
其他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按以下情形提交材料: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法院判决书、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