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留学生毕业后回国的,离校三年内可以不就业就能落户,离校超过三年的,需要在海口就业才能落户。
海口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1、离校三年内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海口先落户后就业。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至申请落户当日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毕业证书(海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集资房购房合同(附缴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
(2)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的房屋租赁证或本人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该房屋地址没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到户政窗口按规定格式签署落户声明书,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证,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5)无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的,在各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2、离校三年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海外留学归国本科学历的人才,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实际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劳动合同及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交劳动合同)。
4、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集资房购房合同(附缴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
(2)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的房屋租赁证或本人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该房屋地址没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到户政窗口按规定格式签署落户声明书,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证,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