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实施人才住房保障政策,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等人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海口住房补贴申请对象
35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补贴标准
可选择按2000元/月标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或按2.4万元/年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申请方式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人才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函,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经营个体工商户的人才,由个体工商户直接向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窗口申报。
海口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受理申报材料后,由海口市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事项涉及其他部门协办的,通过内部流转办理;各相关部门须在接到办件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海口市人社部门;海口市人社部门接到协办部门反馈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全部审核流程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结果在海口市政府网站及人社部门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海口市人社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至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账户。用人单位在收到海口市人社部门发放的补贴后,应在15日内将补贴足额发放给人才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