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相关人员可以参加职工社保。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个体经营户(无雇工);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
参保年龄要求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必须满16周岁以上,所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都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含),但不包含在校学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必须年满16周岁,但居民医疗保险从出生即可参保,不受年龄限制。
参保种类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我省的参保条件规定自主选择参加上面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中包含了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