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业补贴条件
适用对象: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补贴条件
(一)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本人及其员工连续缴纳职工社保1年以上;
(二)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
申请创业补贴须提交的材料
(一)《海口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人员类别材料(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与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证件、返乡入乡农民工-户口本、退役军人-退役证件);
(四)营业执照;
(五)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近一年纳税证明、经营流水等)。
海口创业补贴经营佐证材料
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相关佐证材料(近一年纳税证明、经营流水等)
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缴纳(退还)税费的税收票证。常见税收完税证明有表格式和文书式,此次网上可开具的是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完税证明可以用于企业招标资质证明、个人贷款、购房、出国、司法等资格证明。
完税证明开具操作说明
具体路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办税→海南国税网上办税厅
注册:初次使用本系统的用户,点击【我】,即可在“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进行注册。
登录:
1)注册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我】,进入登录页,输入正确的手机号、密码即可成功登录。
2)登录成功后,进入“海南省网上办税厅”后,点击“我”,进入“我要绑定”页面。点击【新增绑定】按钮,进入绑定页面,输入页面信息,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即可绑定。绑定成功的纳税人信息会显示列表中。
绑定成功后,点击“办税”,即可选择“完税证明开具”功能进行操作。
查询和新开具
1)在“办税”模块中选择“完税证明开具”即可办理开具和查询业务。
2)点击“完税证明开具”后,右边会显示“完税证明开具”的具体功能,可以进行“完税证明开具”和“查看开具历史”。
完税证明开具
点击“完税证明开具”,选择相应的属期和缴款日期后,点击“查询”,就会查出来相应的信息(如图),可以选择“汇总打印”或者“明细打印”。
“汇总打印”结果:
“明细打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