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或经依法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 在学校连续就读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核对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 以上的事实,核实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向申 请人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并自受理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发放工作。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 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海口居住证办理流程
1.确定条件及材料
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可申领居住证。
2.选择现场办理还是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的,就要带上相关材料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一)注册认证: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
(二)提交申请:点击“椰城警民通”公众号下方“民生”进入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进入“户政服务事项”,选择“居住证申领”,点击“不见面审批”,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办材料类别”并上传材料和制证照片,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
(三)民警审核: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批,审核结果(驳回或受理)在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查看;审批结果(驳回或制证完成)通过短信和“我的事务”通知;
(四)选择领证方式:“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办理单位地址、领证时间,凭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领证;“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办人承担)。
3.领取居住证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向申 请人出具《居住证领取凭证》,并自受理之日起 8 个工作日内完 成居住证制作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