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均住房面积
2020年海口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 31.4 平方米。
指标解释: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调查期内经常居住的住宅中用于生活居住的空间的建筑面积,应扣除住宅中非生活居住(出租或商用)的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仅针对居住空间的面积,包括与居住相关的厨房、卫生间等设施或空间的建筑面积。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属于自有但未居住或偶尔居住的住宅建筑面积。
对于合住在同一住房里的住户,其建筑面积为各户所独立使用的房间面积加上公共使用面积(包括厨房、厕所、门厅、阳台等)的一部分:两户合住的,各按二分之一计算;三户合用的,各按三分之一计算;四户及以上合用的依此类推。
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房。安居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
新规定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业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不能申请情况
此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已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房,但提出申请前应当停止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