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落户买房要求
不需要缴纳社保!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实行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社保缴费证明
网上下载打印平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
网上下载打印流程
①进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的网页,点击“个人业务”小图标;
②先进行注册,再通过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③点击右上角的“社保信息查询”,在左边显示的项目中选择“打印各险种历年缴费基数清单”;
④选择“险种类型”,点击“查询”,可查询打印出盖电子印章的各险种历年缴费基数清单。
海口人才落户买房条件
1、已落户人才
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实行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3、未落户人才
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方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4、高层次人才
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