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狗证延续手续
没有按时办理年审的,狗证会作废!
未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的会注销。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持材料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
重新办证
养犬人的养犬登记证因未按期办理延续手续导致失效或已被依法注销的,如继续养犬,应重新申请养犬登记,智能犬牌、电子识别标识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如经检测养犬人犬只之前注射的芯片有效,可无需重新注射新的芯片)。领取新的养犬登记证后方可继续在我市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符合规定的犬只,否则将按“无证养犬”处理。
办理地点
海口市公安局养犬办证中心
地址:龙华区金龙路9号
咨询电话:0898-68578680
海口市公安局养犬办证世贸服务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26号滨海茗苑C座103铺乐宠动物医院
咨询电话:19989168932
上班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根据工作安排适时调整)
海口市公安局养犬办证海甸服务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银滩花园2期A栋1号铺面乐宠诊疗中心(白沙门分院)
咨询电话:19989168931
上班时间:每周二、周四(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