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初次受理审核材料
1.《海口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灵活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提供。由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滚存名单进行发放。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其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海口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申请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
1、进入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注册或登录;
2、切换位置至“海口市”,搜索栏输入“社保补贴”;
3、选择在线办理,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即可。
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初次申请材料:
①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加盖骑缝章)。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