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2018年5月13日后新引进的全日制5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凭在我省就业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
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资金来源
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按以下比例承担:
(一)属本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二)属本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 1:1 的比例承担。
海口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渠道:海南政务服务网
1、身份证(必要)
2、劳务合同(非必要)
3、工商营业执照(非必要)
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非必要)
5、个人所得税(非必要)
6、xx市/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非必要)
7、xx市/县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非必要)
8、xx市/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非必要)
9、银行开户许可证(必要)
10、事业单位编制方案或法人证书(非必要)
11、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非必要)
12、房屋租赁证(非必要)
13、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市住建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备案表(非必要)
14、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必要)
备注:部分材料是由单位提供,个人所需材料主要为1.2.8.12.13.14等几项材料,具体以申请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