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重点管理区遵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海口市养犬管理区域划分的通告》规定的范围:
南起海口绕城高速公路、北至海滨(包括海甸岛和新埠岛)、东到南渡江西岸、西至海口-澄迈行政界线的围合区域,其中不包含长流镇、西秀镇所辖的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江东新区(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北邻东海岸线、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的围合区域)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园区所辖的区域,其中不包含所辖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重点管理区域管理措施:
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颁布实施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
①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
②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
海口
(一)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市农业农村局核发的《动物免疫证》,此证明的正反面都必须有宠物医院的盖章,正反面所有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填写项目包括编号、畜主、地址、领取日期、品种、免疫日期期、免疫项目、兽医师签名等信息)。
(二)犬只近期正面、侧身彩色照片(注:一张犬只的站立式正面侧身全身照,脸部面对镜头)。
(三)养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驾驶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四)养犬人住所证明(如本人房屋产权书、社区居委会居住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等住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
现在海口狗证办理采取的是预约办理制度,也可以直接申请线上办理。
办理条件:
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饲养区域、饲养犬只的品种和数量符合本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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