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办理进度
在椰城警民通网上办理的,可以在“我的事务”中进行查询。
提交申请后,民警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批,审核结果(驳回或受理)在椰城警民通“我的事务”查看;审批结果(驳回或制证完成)通过短信和“我的事务”通知。
选择领证方式
“我的事务”显示“制证完成”的,申请人选择“窗口领证”或“邮寄领证”。“窗口领证”即申请人按照页面显示办理单位地址、领证时间,凭申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领证;“邮寄领证”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办理单位将证件邮寄给申请人(邮费到付,由申办人承担)。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居住证有效期
居住证由海口市公安局各分局签发,每年签注 1 次。居住证持有人拟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符合 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有关 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签注工作。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 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 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