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个人缴纳社保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向市、区、镇(街)政务服务部门提交初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2.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参保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哪些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海口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申请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
1、进入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注册或登录;
2、切换位置至“海口市”,搜索栏输入“社保补贴”;
3、选择在线办理,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即可。
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初次申请材料:
①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加盖骑缝章)。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