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层次人才认定时限
高层次人才认定周期为5年,5年后应当在到期前3个月内重新认定。没有继续认定的,不再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超过规定认定年龄且已在琼全职工作1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不需再作认定,经年度核查后,可以按照最后一次认定的人才类别,凭相应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继续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再在我省工作的,人才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开前1个月内向省人才服务中心报告。
认定年龄限制
高层次人才认定对象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A类人才可以放宽至70周岁;B、C类人才可以放宽至65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单位申报时提供:
(1)申请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材料需要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①《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必要);
②个人所得税清单(非必要);
③近期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必要);
④劳动合同(必要);
⑤任职文件(非必要);
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必要);
⑦身份证件(必要);
⑧与申请认定层级和标准相关佐证材料(必要);
⑨营业执照(必要);
⑩法人身份证(必要);
⑪关于申请对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备案的函(非必要)。
(2)申请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材料需要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①《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必要);
②关于申请对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结果备案的函(非必要);
③身份证明(必要);
④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提供柔性引才协议(必要);
⑤根据申报标准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必要);
⑥引进人才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必要);
⑦近期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必要);
⑧法人身份证(必要);
⑨营业执照(必要)。
申报认定
①网上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人才事项服务”,找到对应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认定选项,并点击“在线申办”,按要求上传材料进行申报。
②窗口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中作出推荐意见,报省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其中会计、林业行业的需要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报送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