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哪些人可以领医疗救助
医保部门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聚焦主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一是对特困群众、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00%给予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特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100%救助,年度无限额。
●二是对低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90%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80%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80%~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8万元。
●三是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90%资助,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60%救助,超出20%的部分按65%救助,年度限额6万元。
●四是对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部分按50%救助,超出35%的部分按55%救助,年度限额4万元。2023年全省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18.33万人、资助资金5875.55万元,门诊和住院救助18.01万人、救助资金1.8亿元。
第二,主动探索,推进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目前,已经初步构建起多层次救助机制,基本实现了四个“转变”——变“多地跑”为“数据跑”,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变“事后救助”为“全过程管理”,变“单一救助”为“合力救助”。2023年8月“海惠帮”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已有785名患者通过多层次医疗救助平台申请获得救助,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1.08亿元,经医保报销7100.87万元,多层次医疗救助金额共计1648.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