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药品目录查询
查询渠道:海南医保服务平台
1.点击“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进入查询入口;
2.输入医疗目录编码或者注册名称就可以查询。
新的医保药品目录
从2023年3月1日起,海南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药品。
2022年版海南医保目录包含凡例、国家目录常规药品、国家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国家目录中药饮片、海南省调整增加的医疗机构制剂,共包含药品3126个,其中西药部分1293个,中成药部分1311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363个(含西药293个、中成药70个),医疗机构制剂部分159个。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个。
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方式
(一)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登录后点击“医保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二)打开“海南医保”APP首页或“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最下方“医保电子凭证”→点击“二维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三)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右上方“卡包”→点击“证件”→选择“医保电子凭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四)打开微信首页,点击右下方“我”→点击“卡包”→点击“票证”→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核对信息,点击“刷医保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五)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上方搜索“我的医保”→点击“我的医保”小程序→点击“医保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
支付标准
(一)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国家谈判/竞价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支付办法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在协议期内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按我省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需先行自付10%)再按现行政策规定报销,各相关单位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
(二)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省医保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期内,若有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存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未载明的规格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须由国家医保局确定支付标准后执行。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在协议期内有被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和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等情形,省医保行政部门可按相关规定调整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三)《2022年药品目录》中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各相关单位不得在公开发文、新闻宣传等公开途径中公布其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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