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社保登记
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不符合纳入新机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向住所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已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注册开户的企业,已自动办理参保登记的,则不需要再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注:超有效期限内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海南省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大厅。
2.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注意事项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可自愿选择在海口市或澄迈县办理参保登记,三沙市注册的企业可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省直不受理企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
海口企业社保登记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1.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2.点击单位服务,跳转至登录页面,点击“原登录入口”,点击社会保险登记;
3.属于企业或个体户的,选择对应的版块,点击进入;
4.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后,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图片申请开户。
注意事项:
1.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基金会、宗教活动场所、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和其他等非参加新机关养老险种单位选择“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个体户等单位参保登记”。
2.选择“单位地址”时,必须与营业执照中的住所地址一致,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
可通过该模块下的”参保登记审批结果“查询结果(一般3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如已开户,会提示单位社保编号,可省略该步骤)
4.办理登记后,还要申请数字证书(密钥),以便给员工开户!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海口市社保局(海甸岛怡心路9号)或者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国贸路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办理。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6666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