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辅警福利
辅警是没有编制的,属于合同工!
用人单位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先组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总额为5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工资总额为58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月绩效工资、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高温补贴等)。
(二)体检费为男1100元/人/年、女1300元/人/年。
(三)执勤服装费1080元/人/年。
除了上述工资福利待遇,从事留置监管看护工作的辅警,在执勤期间提供食宿,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特殊执勤费,往返留置场所当天的特殊执勤费为每人180元。
体测安排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其中,招聘3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2.5;招聘29人(含)至10人(含)岗位的,比例为1∶3;招聘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体能测评预计在笔试结束后1周内于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