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
居住证不可以,需要租赁证!
2022年1月起,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已统一升级使用海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全省统一均要求必须具有租赁证,无一例外。 对于因《租赁证》不能覆盖补贴申请日期的,市民可以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凭新办理的《租赁证》延后申请。
其他材料
(一)经住建部门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证)或经市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手房需提供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交海口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书、海口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
标准
(一)50岁以下拨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二)50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三)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四)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补贴时间计算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单位,咨询人获得人才证书后,可申请现所服务的公司符合的月份数,为现服务公司社保(个体工商户个税)缴纳月份、租赁证(购房备案)三者同时有效的时间。
如:2021年4月申请补贴,2020年5月获得高层次人才D、E类,2020年9月租房备案(购房备案),2020年10月签劳动合同,2020年11月份买社保(个税),本期申请月份应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合计5个月。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