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从2023年5月12日起,不再提供住房补贴申请表!
取消8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银行开户许可证、《海口市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表》、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购房合同。
这些材料第二次可以不用再提供:
劳动(聘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创业企业法人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备案证明、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事业单位编制方案或法人证书(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申请)、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公示情况材料。
材料查询
申请单位通过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端口,根据申请员工实际情况按照情形导服进行勾选(可多选),系统自动匹配所需材料。
海口租房补贴领取
可以领3年!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 5 年内申请领取完毕。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执行到2024年2月!
停止发放情况
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应在 15 日内向原申请部门主动申报:
(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停业,或变更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
(三)领取购房补贴期间,所购房屋未实际成交或解除合同的;
(四)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期间,租赁关系解除的;
(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被取消的;
(六)其他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省、市及本细则规定的享受条件的。经审核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给予相应的保障;不符合的,停止发放补贴或收回实物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