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置房租赁证办理
安置房房东提供安置房协议、选房确认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租户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双方到场填写租赁合同办理。
办理地点
秀英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一楼铺面秀英区政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8605573
龙华区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B座1-3层,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8927557
美兰区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青年路36号一楼美兰区政务大厅5-12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98-65391695、0898-65252837
琼山区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二楼琼山区政府服务中心4-10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65801827
办理方式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出租人(即房东)和承租人(即租客)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以及双方现场签订的由窗口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出租人如无房屋产权证,需要先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开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其中内容包括房屋面积大小,需要出租的面积等,凭此证明可代替产权证。
出租人如果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则需要去海甸五西路产权交易中心打印产权登记信息。
若出租人因残疾等原因不便前往现场,房屋租赁管理所可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如出租人不在本地,可写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与承租人一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房屋租赁证窗口受理所需时间约为10分钟,受理后3天左右可以领证。证办好后,申请人凭受理合同原件、出租人或承租人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里领取租赁证,或是委托他人代领,暂不能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