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限购政策最新消息
目前尚未明确的文件显示海南会放开限购政策,大家可以耐心等待后续消息!
目前全域限购要求
1、在已有限购基础上加码:海南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部分地区特殊规定:
其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海口(全域)、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2、新海南人限购
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海南人限购
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海南引进人才购房政策
已落户海南的各类引进人才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未落户人才
一、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 ,其家庭成员 (含本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 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各市县可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三大领域 ”, 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 业”,结合实际确定 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等,报 省委人才发展局各案后实施。
三、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 民同等待遇。
解决总部企业人才住房问题
(一)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其随企业迁入海南的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经海南省自贸区(港) 招商工作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海南工作、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且 2018 年5月 13 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三)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目 2018年 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 1套住房。
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
经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含“候鸟”型人才 ),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 (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给予人才购房信贷支持
未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买唯一住房,以及已在海南落户的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均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鼓励金融机构对引进人才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予以优惠。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低息贷款,降低人才租赁住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