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已落户引进人才安居房申请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业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者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户口本;
(4)结婚证书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税和社保缴费记录;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海南省住房情况证明;
(7)居住证明;
(8)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海口安居房申请申请地点
申请人应当填写《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棕榈泉小区12栋1102办公室(海口市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2345网络化管理指挥中心合署办公)
联系方式:68635741
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二楼、三楼
办公电话:0898-65813500
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机关办公楼四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66705134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地址:美兰区青年路36号区级政务服务大厅
美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6539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