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补贴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补贴对象自费参加鉴定或考核的,取得证书后,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个人自费);
(2)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3)鉴定考试缴费发票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自行下载,点击下载:下载地址
经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2、机构申请
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垫资组织补贴对象参加鉴定或考核的,取得证书后,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补贴申请表(机构垫资);
(2)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
(3)鉴定考试缴费发票复印件;
(4)成绩花名册复印件;
(5)机构申请电子版材料:公示表(电子版)和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考核花名册;
相关表格可自行下载,点击下载:下载地址
经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机构账户。
海口就业见习补贴
根据先发后补的原则,见习单位可凭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为见习人员申请,每个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期间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由政府财政支付至单位账户。
1.常规性见习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补贴标准为1336元),给予单位见习补贴。
2.奖励性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奖励。留用率是指见习基地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如上年7月至当年6月底),与见习期满或提前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占该周期内就业见习期满人数的比例。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见习基地统一购买,并在初次见习补贴申领中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