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住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海口创业的,满足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具体条件
2018年5月13日以后第一次在我市就业或第一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以下人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一)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二)50岁以下的拨尖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含外籍和港澳台地区人才);
(三)40 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 35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
(四)35 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五)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
(六)经省、市政府认定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2018年3月31日前已离开本省,并于2018年5月13日后重返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才,可列入细则保障对象范围。享受细则规定住房保障的自主创业人才,其所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2018年5月13 日后注册成立,且其本人应为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股东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
海口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流程
备注:属于单位职工的需要向单位申请,属于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区域切换到海口市;
第二步:在搜索栏输入“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点击搜索。未登陆的跳转至登陆页面,登陆(该事项需以法人账号登陆);
第三步:点击“在线办理”,登陆成功后,进入申报页面;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填写联系人,电话和身份证号码,此联系人会收到办件的短信通知;
第五步:填写表单信息
自主创业填写表单信息:点击【添加到花名册】按纽,申请人基本信息中,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及表单里的信息会自动填入个人申请花名册中,有错误可以点击右铡删除按纽,重新填写后再添加到花名册
第六步:取件方式-窗口自取。
第七步:上传材料,点击提交,材料会根据是单位申报还是自主创业申报,进行必传校验,材料没有上传完整,有提示信息弹出。
办件进入预审环节。申请人需要保存二维码,查看办件进度及预审不通过的意见。或者在网厅个人中心海口办件查看办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