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全日制本科人才落户
离校3年以内的人员可以先就业后落户不用提供就业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可在学信网查询),在国(境)外获得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可以选择在以下地址落户并提交相关材料: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或兄弟姐妹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2)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或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务关系证明文件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无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4、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配偶随迁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户口簿》;未成年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交子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子女、父母关系证明按第4条提交;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由《居民户口簿》体现,《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或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海口大学生人才落户条件
可以落户!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创业或工作,均可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2、年龄55岁以下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本科以上毕业生或者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海南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在本省创业或工作,可选择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需要就业吗?
可以想落户后就业!
《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允许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先落户后就业(三沙市除外),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