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4050补贴申请指南
可以线下申请,也可以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不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
申请条件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灵活就业并在海口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应在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初次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但不得高于“缴费期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率×缴费月数×66%”的数额。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月数给予补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申请渠道
可以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APP网上申请!
海口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申请平台:海南政务服务网
1、进入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注册或登录;
2、切换位置至“海口市”,搜索栏输入“社保补贴”;
3、选择在线办理,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即可。
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初次申请材料:
①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
备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加盖骑缝章)。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后提交初次申请并提交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办理。
备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后续受理审核材料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