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需要缴纳1年社保。
补贴条件
(一)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本人及其员工连续缴纳职工社保1年以上;
(二)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
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受理机构:海口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劳动大厦5楼)
电话:66703009。
海口就业创业证申领对象
(一)已经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
(三)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它人员。
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首次申请登记。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完整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等;
2.用人单位提供需办理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3.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提供需办理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二)用人单位后续申请登记
1.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花名册(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性别,文化程度等);
2.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用人单位需进行就业登记人员的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三)个人登记。劳动者从事个体(或私营)经营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个人办理就业登记首次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就业创业证》的无需提供,带《就业创业证》到场办理);
3.填写《就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