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
(一)网上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1个考点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及时间
1.设立资格复审点。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1.海口市,2023年2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海南师范大学。
2.西安市,2023年3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陕西师范大学。
3.重庆市,2023年3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西南大学。
4.武汉市,2023年3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华中师范大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或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公众号。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门户网站(网址 http://lhqzf.haikou.gov.cn)或“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基本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复审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复审点,并同时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和资格复审点公布。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如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4)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5 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