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不一样,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起付标准越高。具体情况见下表。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简单来理解,是参保人按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可以报销的最高费用。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2类,具体标准见下表。
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
说明:1.标准包括挂号等一般诊疗费;2.计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内。
起付标准以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越高,个人支付的比例越高。也就是说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个人支付比例较低;相反,在级别越高的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个人支付比例较高。具体标准见下表。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担表
住院报销
退休人员无论在几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均为90%
2、居民医保
(一)年度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10 元、二级医疗机构 5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00 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两病”门诊用药合并计算。
(二)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
60 周岁(不含)以下参保人员为 500 元、60 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为 700 元,计入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标准。
(三)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70%,个人支付比例为 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50%,个人支付比例为 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30%,个人支付比例为 70%。
住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