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报销
医保卡中没有钱了也可以报销哦,个人支付的部分需要大家自己缴纳!医保能不能报销与卡中是否有钱没有关系,只与大家是否缴纳了医保有关系!
1.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城乡居民就医时,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其中,住院治疗的,甲类药品直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个人须先自付10%再按规定报销;门诊慢性特殊性疾病治疗的,甲、乙类药品直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个人无须自付10%。
2.职工医保
符合条件足额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报销。
海口医保卡补办指南
一、挂失
临时挂失:
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合作金融机构电话任一方办理临时挂失业务,即可实现实时联动挂失。
温馨提示:临时挂失时间为15天,临时挂失15日内须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临时挂失过期即失效。
正式挂失:
1、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正式办理金融账户挂失手续后,社会保障卡账户挂失实时生效。
2、挂失时需提供卡号、户名、证件号码、余额、住址、开卡日期等任意账户信息供银行验证。
备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补办
办理材料
申请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挂失生效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办理流程
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方可办理申请补卡手续;社会保障卡损坏、使用期限已满时可以办理换卡手续。
1、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2、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须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领取缴费凭据。
3、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受理回执单》。
4、持卡人或其代理人于 45 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凭《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回执单》(办理挂失卡的客户还需持有《个人客户挂失申请书》)到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备注:
1、若持卡人已办理正式挂失,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
2、办理补卡手续后,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不再受理解除挂失手续。
办理地点
海口社保服务大厅、四个社保所和海南省农信社(农商行)等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