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续签材料
1、居住证在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申请签注,申请人只需提交现有居住证,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期满后超过一个月申请签注,应提交现有居住证,并按照申领居住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居住证丢失或损坏申请签注的,先办理居住证签注再办理居住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办理时限
居住证由海口市公安局各分局签发,每年签注 1 次。居住证持有人拟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 有效期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当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签注工作。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 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 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通过椰城警民通微信公众号办理!
2.现场办理
前往办证的派出所办理相关续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