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异地就医
不需要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直接在定点医疗结构结算即可!
报销方式
参保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凭居民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看病,产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参保人不用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自行结算。参保人自付的部分,可刷自己的社保卡支付,也可以通过现金、微信、银行卡等方式结算。注意:门诊看病时,提醒医生需要报销。
小满在海口市参加职工医保。前几天他到三亚休假,大清早到海里游泳,结果着凉感冒了。他赶紧去三亚市某定点社区医院看病,花了50元钱。起付标准10元他自己支付,在医院直接报销了余下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28元。
挂号费可以报销吗?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挂号费可以报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挂号费不能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有什么用?
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到市外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直接刷社保卡结算;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人员,无法刷社保卡结算,只能现金结算后拿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而且报销比例相应降低。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