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逾期签注
居住证逾期没有换证的,居住证会暂停使用功能,不能直接注销。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补签材料
居住证在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申请签注,申请人只需提交现有居住证,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期满后超过一个月申请签注,应提交现有居住证,并按照申领居住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居住证申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含房产证、或房产备案登记表、或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借住在亲友住所的情况说明(附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投资人、负责人)为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如社保清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3)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或学信网查询的在读记录、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