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补缴
1.城乡居民医保补缴
前往所在去社保中心进行核定,由工作人员为你打开集中征缴的通道,然后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2023年度缴费标准:350元/人
2.个人职工医保补缴
2023年4月1日起: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内可以补缴上季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连续缴费;同时,中断期间所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4月1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有严格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应缴而未缴”的情况下方可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未缴的部分不能算为“应缴未缴”,所以不可以补缴。
补缴有严格的手续规定,而且要求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和工资发放的材料都要齐备。在特殊时期的缓缴社保费期间可以在缓缴期内的补缴,仍视为政策范围内正常缴费,不当做补缴处理。
海口医保最迟什么时候缴费
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的,最晚要在12月底进行缴费!
1.职工医保
单位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一般在每月15-20日。
2.居民医保缴费
集中缴费时间:每年9月-12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12月。城乡居民根据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关公告,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没有缴费,还可以补缴,但是补缴的待遇标准会有所下降!
特殊情况
1.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参保手续。
2.本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在回到本省90天内(含90天)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参保手续,自次月起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
3.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自中断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自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天的不予补办当年度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