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办理
如果是没有办理居住登记的,确实需要半年后才能办证,已经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不需要半年,居住证申请后,一般8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拿证。
流动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据本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居住并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满半年。
(二)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 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营业执照等;
(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 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 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四)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 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居住证的材料: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 址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或经依法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 在学校连续就读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 读证明。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