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落户的人员,已经获取了准予迁入证明的,需要及时办理相关迁出手续,在户口迁出30天内办理落户手续。
海口准予迁入证明
《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
申请人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应当尽快到户口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在户口迁出30天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过期换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过期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落户材料
(一)海口市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二)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
(五)申办材料原件。
准迁证是什么意思
1、准迁证是我们办理户口落户的前提条件,当我们提出落户申请后,有关部门需要对落户人的准迁证进行核查,无误后,才会给予办理落户的手续。
2、准迁证是标准证件,样式是省市规定统一的,证件也是由当前省市公安局统筹印制的,再由城市所属的公安分局签发办理。
户口准迁证和迁移证的区别
1、迁移证
迁移证是允许公民迁往新户籍地需要的重要凭证,一般是由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迁移到新*后,户籍迁移人需要在有效时间内将迁移证提交给公安机关登记新入户。
2、户口准迁证
户口准迁证是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为申请新落户公民在提交相关材料审查后,准许新落户的重要凭证,它一般是由户口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核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