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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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2.在本省就读的学生。
3.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4.已经取得本省港澳台居住证,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
5.已经取得本省居留证,未就业的外籍人员。
6.本省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7.无能力缴费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
8.高层次人才未就业的配偶、直系亲属和身边服务人员。
9.父母任一方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子女。
10. 服刑人员。
11.符合《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新参保人员需先至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或其指定代征点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款到社保卡不等于缴费。
海口医保家庭共济绑定流程
一、绑定亲情关系
1、进入“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
2、如果您还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需要先激活才可以进行亲情账户绑定。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的“医保电子凭证”去激活。
3、如果您已激活电子凭证,在首页进入“亲情账户”功能,进行亲情关系绑定。
4、发起绑定。阅读办理须知,填写被绑定人的信息,点击生成个人承诺书并签名,上传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上传户口本。提交后,本人进行人脸认证。
5、授权绑定。也就是被绑定人需要同意授权~16岁以下的孩子只需要您在本机确认诚信绑定告知书即可,不用人脸认证哦~
二、创建家庭共济
1、在首页,进入“家庭共济”功能。若您未绑定亲情账户,则不能创建家庭共济哦。
2、创建家庭共济。阅读办理须知,确认个人信息,完成人脸验证。
3、邀请成员。从列表中选择要邀请的成员,点击“确定”完成选择后“提交申请”,即可邀请成功。
4、查看列表。成员列表:可查看家庭组成员。被绑定列表:可查看加入的家庭组。
5、查看明细。创建者可查看家庭组成员使用创建者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情况。
提醒
○ 目前暂不支持未在我省参保的人员共济使用。
○ 家庭共济成员只能使用创建者的个人账户。
○ 创建者不能使用成员的医保个账金额,其他成员之间也不能互相使用医保个账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