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医保报销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属于职工医保,所以是按照职工医保来报销的,分为门诊和住院!
1.门诊
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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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报销比例
符合条件足额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分担比例为:
从业人员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
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88%和12%;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85%和15%。
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住院报销
(一)起付标准
2023年2月1日起,个人自付的起付线,二级及以下医院调低了,三级医院保持不变。
(二)统筹报销比例
符合条件足额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担比例,在职参保人员与退休人员有所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
①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每减少一年,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
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经开通联网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万元。如果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还发生了其他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就医情况,如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这些费用的与住院一起,都包含在26万元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