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
1、缴费基数
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86元。我省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458元,下限为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 4396.9元)。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424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费率为6%。
2、缴费比例
费率:6%(也就是449.16元)
缴费方式
1.扫描海南农信(农商行)聚合二维码;
2.通过微信的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和城市服务、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相关入口;
3.海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
4.通过商业银行的线上渠道,具体包括:海南农信(农商行)手机银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光大银行云缴费APP;
5.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可选择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
6.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微信缴费请依次点击:我-支付-生活服务-城市服务-热门服务-社保综合-海南社保缴纳。
账户使用
个人账户待遇由参保地医保中心定期发放至参保人在海南省开设的社会保障卡。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社会保障卡中设立金融区和医保个账专区。持卡人原社会保障卡的个账结余资金仍保留在金融区(资金使用范围不改变);2022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个人账户待遇划拨至医保个账专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区),只能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以及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