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离婚办理
各区婚姻登记处正常工作日均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工作时间: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取号
当事人可通过“海口民政”微信公众号、椰城市民云、海易办等平台进入线上系统,选择时段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或现场取号排队,也可以查询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
预约步骤如下
1、进入海易办小程序,点击全部服务,进入婚姻登记预约系统,选择所需的预约服务;
2、选择需要预约的婚姻登记处,选择时间,填写预约信息;
3、获取预约号和预约码,最后,前往预约登记机关出示预约码取号办理业务即可。
离婚冷静期
(一)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30日内)
(二)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