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婚姻登记
今年七夕恰逢周末,为满足准新人们婚姻登记需求,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爱加班”,于8月10日七夕当天(本周六)为准新人提供结婚登记服务。
办理时间
8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温馨提示:
“七夕”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非补领,非补办),其他业务请工作日前来办理。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提供有效居民户口簿原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两种证件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更正一致)。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照。
(3)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4)非海南省户籍的男女双方选择在海口市申请结婚登记的,除上述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证件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在海口市的有效居住证。
(5)初婚的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未婚;离婚的当事人,应持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注明离婚;丧偶当事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丧偶。
(6)当事人如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的,需提供其它的一些材料,请提前向工作人员咨询。(如集体户口或身份证损坏等)。
咨询电话:0898-66568972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复兴城B座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