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海口市。
结婚登记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
(二)、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烟登记处办理登记;
(三)、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四)、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六)、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海口结婚登记证件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注:证件需带原件。
结婚登记要求
1、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海口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