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在海南省内就业创业,经省级职能部门、各市县、重点园区及具有认定权限的用人单位认定的:
50周岁以下拔尖(D类)人才和其他类高层次(E类)人才;
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取得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
2023年度及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学制教育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人才引进时的实际年龄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在海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费款所属期)为准。
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纳入享受引进人才的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的保障范围。聘任制公务员以及按人才政策引进的事业单位人员,同时符合本细则第二条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才,可列入本细则的保障范围。
夫妻双方分别在本市及本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其在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一方,可按规定单独申请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按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同时提供家庭仅申请 1 套人才公寓或 1份补贴的诚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