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暂停或恢复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在线下社保所或者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网上申请。
海南工伤保险变更全省通办指南
(一)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就近向我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见附件一)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填写《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办理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二)线上办理流程
工伤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ggfw.hainan.gov.cn),点击“业务办理”→“工伤待遇变更申请”,选择需变更的待遇项目,填写申请变更理由,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工伤人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点击“社保信息查询”→“审批结果查看”,查询审批结果。
注意:线上办理流程目前只对工伤人员开放,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暂不能使用线上办理业务。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条件:需暂停或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见附件二);
2.失享受待遇条件或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证明材料(申请暂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
3.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证明材料(申请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含供养亲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