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小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什么是“宁静小区”?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噪声污染控制,声环境质量达标、居民满意度较高,能为居民生活居住、学习办公提供安静人居环境的小区。
今年5月30日,厦门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一批“宁静小区”试点创建城市。厦门市的“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结合各区实际,选择高校住宅区、商品房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城中村、乡村等各类型住宅区进行创建,创建过程充分发挥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作用,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形成社会共管共治氛围。9月13日,《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 宁静小区》顺利发布,这意味着厦门市“宁静小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建立,小区声环境质量的考察监测及“宁静小区”评价方法“有据可依”,对于指导和推动全市“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厦门市地方标准《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宁静小区》建立了“宁静小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清楚规定小区声环境质量的考察监测方法及“宁静小区”评价方法,包含小区基本条件、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其中,基本条件为约束性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作为评分指标,指标项目26个,总分100分,得分≥85分视为达到“宁静小区”要求。
首次制定广场舞管控建议
在宁静小区的创建中,噪声控制是一大重点,发布会上介绍了小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指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厦门市绝大多数居住小区属于声环境功能区2类,执行昼间不高于60dB,夜间不高于50dB的噪声限值。
值得一提的是,该评价指标体系首次制定广场舞管控建议。针对小区常见的噪声污染源,首次明确小区广场舞时间、音量及位置等管控要求,建议音响设施不得朝向噪声敏感建筑、远离最近噪声敏感建筑至少25米,音量不高于75dB,活动时间不早于7:00,不晚于21:00。
与此同时,居民满意度也是一大考核重点。该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考察居民满意度,首次以约束性指标+评分指标的方式综合开展评价,将声环境质量达标、居民满意度≥90%作为约束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
当前,厦门市正在开展“宁静小区”试点创建工作,标准明确实行创建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考核验收。
根据初步进度安排,“宁静小区”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阶段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考核验收为2024年3-4月。考核验收将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居民座谈调查等方式。考核验收合格后,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创建单位授予“宁静小区”称号,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小区名称及相应的物业服务单位。“我们要求各区结合实际,选择不同居住区类型,如商品房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高校住宅区、城中村、乡村等进行创建,数量不少于2个。同时,也鼓励条件较好的小区开展创建活动,有意向的小区可向属地街道办进行申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环境应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评价考核要求,小区应成立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推动工作;制定小区噪声管理公约并落实相关管控要求,建立噪声扰民协调机制;排查治理小区噪声污染源;提升小区宣传标识和在线监测等硬件设施;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广泛发动公众参与等。待条件成熟后,小区可整理相关创建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门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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