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集体户学生不能申请!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一套安居房:
(一)在本市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市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人或者引进人才已在海口连续两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且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安居房的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政务中心窗口具体申请办理。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申请条件不同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以当地申请政策为准。
3、出售时所交的费用不同
安居房和经适房,均规定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满五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这个土地出让金怎么交,交多少,各地也有各地的政策,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