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人买房按揭首付
新海南人属于海南省户籍,根据现有的政策,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海南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二套房首付
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新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房合同签订及首付款发票出具日期均在2018年4月22日(含)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
海口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时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缴交状态为正常;
三、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信用良好;
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已支付或投入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且能够及时落实担保;
九、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共同借款人应符合除第二、三项外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断缴3个月且未补缴,或断缴4个月(含)以上的;
二、单笔贷款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12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三、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36个月内存在连续6期(含)以上或累计24期(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四、存在“担保人代还”或“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五、存在“呆账”、“冻结”或“止付”等情形;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被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
八、所购住房为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用房、产权式酒店和其他非住宅房产;
九、家庭现有两套住房登记记录,或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安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