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籍海南买房
需要看买房的市县,部分市县只面向本市县户籍家庭销售,部分市县区域限购,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不一样!
1.不能购买的市县
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2.需要缴纳社保或个税
限购1套。海口(全域)、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区域之外,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个税或社保可以补缴吗?
不可以!
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易行为。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海南引进人才买房
1.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以购买2套住房。
2.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我市购买1套住房。
3.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4.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 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5.解决总部企业人才住房问题
(一)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其随企业迁入海南的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经海南省自贸区(港) 招商工作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海南工作、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且 2018 年5月 13 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三)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经“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在海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目 2018年 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
6.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住房需求
经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含“候鸟”型人才 ),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省(含中央驻琼单位)的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省事业单位 (含中央驻琼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且2018年5月13日后无购房记录的,经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复核后,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